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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楼县民政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公告

时间:2025-07-11 08:41:00


为进一步做好脱贫劳动力务工就业稳岗补助发放工作,确保脱贫劳动力(含监测对象劳动力,下同)务工就业帮扶政策及时兑现,促进脱贫劳动力稳定增收,现就我县2025年脱贫劳动力务工就业稳岗补助发放工作的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发放对象及标准

对2025年起在同一用工单位累计务工就业6个月以上且月平均工资达到1000元以上的脱贫劳动力,按照每人每月200元的标准给予6个月的稳岗奖补。(脱贫劳动力指16周岁以上有劳动能力的脱贫人口,各乡镇不得以超过60周岁为由不落实稳岗补助。对于公益性岗位安置人员、机关事业单位编制内人员、在校生、无劳动能力的残疾人、自主创业人员及其配偶和存在抚养赡养关系的直系亲属,不纳入稳岗补助发放范围)。

二、申领程序

(一)村级初审及公示

本人向户籍所在村委、社区提交申请审核表、务工就业证明及情况说明、收入证明、身份证复印件、银行卡复印件等。村委对申领资料真实性进行初步审核,审核后在村委公示栏公示5天,公示影像资料交乡镇政府存档,公示无异议后上报所在乡镇政府。

(二)乡镇审核、比对

乡镇对行政村(社区)初审后报送的务工人员身份和务工就业状况等信息进行审核,审核后与全国防返贫信息监测系统中务工就业信息进行比对,比对无误后将相关材料电子版及纸质版报县民生保障服务中心。

(三)县级复核、公示、存档

县民生保障服务中心对各乡镇报回的稳岗补助发放的各项资料进行复核,资料齐全且无误的将按批次进行为期5天的公示并存档。

(四)发放补助

公示期满无异议后,县人社部门将符合条件的申领人员花名册和补助金额汇总后报县财政部门,县财政部门将资金拨付到申领人银行账户。

三、申领补助所需相关材料

(一)个人需提供的材料

1.收入证明。微信、支付宝、网银等转账凭证、现金发放证明。可以证明劳动者在同一单位累计务工6个月以上、月工资收入1000元以上的工资收入证明(提供以上其中之一即可)。

2.石楼县脱贫劳动力(含监测对象)务工就业稳岗补助申请审核表。(见附件1,要求本人或代办人填写并签字、乡镇政府分管领导和行政村支部书记签字;乡镇政府、村委盖公章)

3.脱贫劳动力(含监测对象)务工就业证明及情况说明。(见附件2,用工单位出具的务工就业证明,须与工资收入证明互相印证)

4.本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

5.本人银行卡复印件。

(二)乡镇需报送的材料

1.关于脱贫劳动力(含监测对象)务工就业稳岗补助发放审核情况的报告。(见附件3,要求以乡镇正式文件形式上报)

2.2025年脱贫劳动力(含监测对象)务工就业稳岗补助发放汇总表。(见附件4)

附件:


1.石楼县脱贫劳动力(含监测对象)务工就业稳岗补助申请审核表


2.脱贫劳动力(含监测对象)务工就业证明及情况说明


3.关于脱贫劳动力(含监测对象)务工就业稳岗补助发放审核情况的报告


4.2025年脱贫劳动力(含监测对象)务工就业稳岗补助发放汇总表


石楼县民政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2025年7月10日

来源:石楼融媒